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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。

其实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以这样熟悉的句子开头一篇文字。只是想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来自何方,家乡在哪里。但是这种提醒,同时又是一种很无力的表达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正是因为这种强调,预示着我已经远离了自己的家乡,隔膜着自己的邻人。每年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,每次回家也仅仅是小住,对周围的环境漠不关心,最多是陪陪逐渐老去的父母,从他们简单的言语中了解乡村生活的真相。

其实已经没有了真相。父母所能告知的,也不过是一些家长里短的闲话。那是个贫瘠的乡村,平时最大的新闻也不过限于谁家娶了媳妇,谁家有了孩子等等。父母的唠叨之中隐含着某种暗示,总说我年纪已经不小,如果再不成家,会在村里落下闲话。这也是我每次回家总匆匆逃避的一个原因。父母的眼中,儿子的婚事和家室才是最重要的,他们不关心经济危机,不关心世界和战争,只关心粮食与蔬菜。不需要责怪他们目光短浅,如果你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一个亘古不变的乡村里,你的思维也会如此,瞬息万变的外界于他们无涉,他们的生活就是日复一日地辛苦劳作,养儿育女,然后逐渐老去……

上个春节回家的时候,跟父母聊天时,他们提到说家里仅有的几亩地也承包出去了。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,原本就觉得父母年岁不便,一直劝他们把地承包给别人,他们还不乐意,说有一亩三分地心里会很踏实,总不用担心下岗没工作吃不上饭。父母的一代经过了六二年的大饥荒,十年的文革,九十年代的下岗裁员,新世纪里的经济危机,对他们来说,似乎只有这仅有的几亩地才是最靠得住的,他们对饥饿的记忆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。我以为他们终于听从了我的劝告,转变了观念,细问之下才知道,原来这次的承包跟以前有所不同。原来的承包只是限于同村的家庭,因为有很多闲置的劳动力。但是现在因为大部分的劳动力都已经外出进城打工,同村仅存的都是孤寡老人以及留守儿童,本来也没机会承包。但是城里有大公司来到这里,规划了一大片地打算统一种植农作物,建造工厂,所以算是集体承包,城市侵袭到了乡村。当我问及我们家的三亩地承包一年大概有多少钱时,父母占了大便宜似的说有1300元,已经是很高了。

20123月时,我像往常一样回家给父母祝寿。两位老人年龄越来越大,行动也颇有不变,每次回家看到他们行动迟缓的身体,花白的头发,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。在城里的饭店订了房间,一家子人热热闹闹地聚会,吃饭,聊天。只有这个时候父母的脸上才充满了沧桑而幸福的笑容。姐姐,哥哥都在那个小县城里买了房子,生了孩子,除了我自己有些不着调,一直让父母牵挂着,他们对生活其实已经没有太多要求,子孙满堂,阖家幸福,这样俗气的生活就是他们最好的追求。城市是他们一直向往的生活,平时在村里,父母最值得炫耀的也就是这些孩子一个个都进了城,从农民变成了一个城里人,哪怕从我们那个村落到那个小城也不过五六里路,十几分钟的车程。但是城里人的身份就是最值得炫耀的资本。在吃饭的间隙,我还听父亲说,近几年政府要有大动作,把城市附近的零散的村落集中迁移,汇聚到小城的周围,统一规划和管理,变成城市郊区的一部分。换句话说,把所有的农民都变成城里人,离开他们视如命根的土地。

其实,他们早已经离开了土地。我身边从小长大的伙伴们,一种是以读书的方式进城,每年声势浩大的高考已经成为了一种寄托农村父母家长的最大希望;而另一种方式就是直接进城打工。这两种方式本质都是一样的,不管是迂回曲线进城,还是直接进城。但是结局也可能是两种:一种是在城市打工几年后,心中的梦想之火逐渐熄灭,看够了风景,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回到家乡,娶妻生子,然后下一代重复着父辈进城的梦想;另外一种是拼命打拼,极力挣扎,努力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扎根立足。

乡村与城市代表着梦想生活的两集。前者的田园风光迷住了从城市里渴望寻找诗意的人,他们会在乡村做短暂的停留,享受农家生活的新鲜乐趣,如果你读过韩少功的《山南水北》、刘亮程的《一个人的村庄》,就知道城市人对乡村的痴迷与意淫到了何种荒谬的程度;后者的现代生活气息吸引了大多数人群,拼命想在城市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和户口,朱大可在《流氓的盛宴》用“流氓”这样的字眼总结他们漂泊无根的特性,梦想的家园已经丧失,现代化的生活没有得到,他们永远都在漂泊、游走,像本雅明笔下的城市闲逛者,但却没有后者的诗意与自由。尽管他们离开了土地,但是对家庭以及子女的责任,以及对他们梦想生活的建构,都牢牢地困住了一部分的自我。真是反讽,城里人厌倦了钢筋混凝土的冰冷,渴望田园生活,而一直恐惧被束缚在土地与贫穷中的农民极力挤入城市的荒流。

加拿大记者道格·桑德斯在《落脚城市: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》中,提到了这种说法:落脚城市,它既不是城市的一部分,距离乡村也越来越远,它们是城市里的乡村,是进入城市的一个跳板,一种过渡。与很多人对这种城市贫民窟的看法不同,桑德斯认为,落脚城市的存在其实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。社会代际之间的流动性,为一个城市的发展提供各种资源和活力。从乡村迁移到城市是一种经过严密计算的行为。很多人宁愿在城市里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,却不乐意回到家乡。这其中蕴含着一种希望,那就是如果回到家里重复着父辈的生活,一辈子就会被困在土地上;而在城市中,发展的快节奏,机遇的巧合,自我的努力都会产生一种改变自我和改变命运的希望。他们依靠这种微薄的希望生活,哪怕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,遭受着各种形式的歧视与白眼,但仍能感觉到幸福就在不远处。

桑德斯在《落脚城市》里指出:“城市的穷人虽然必须忍受拥挤的居住环境与各种羞辱,却还是优于乡下穷人的生活,而且落脚城市的居民都认为贫穷只是一种暂时的状况。不过,建立落脚城市只是乡下移民的在这段筹划旅程当中的第一步。他们投注了自己的一生,牺牲一整个时代的收入与平静生活,绝不只是为了从一种形态的贫穷换到另一种形态的贫穷。落脚城市的居民不认为自己是‘穷人’,而是成功的都市人,只是必须先经历这个贫穷的阶段,时间也许长达一个世代。”城市化的进程所能带给这些从远方而来的人们一种希望的微茫,为了这种生活,他们赌上了一切包括未来。没有人乐意回到乡村,连乡村都在急急忙忙地赶着进城,仿佛划入了城市的蓝图,就解决了一切的问题。

我们的乡村已经沦陷,我们的家乡只有在梦中的时候才有熟悉身影。但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,对不对?不久的将来,我们没有了选择的空间,乡村会变成一种消散的记忆,存留在历史的教科书和诗人的吟诵中,而城市生活成了我们没有选择余地的选择。这种同质化的城市生活,所能带给我们的会不会是另外一种幸福生活的幻影?

思郁

2012-7-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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