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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留意过不同版本的马尔克斯传记,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,好几种传记都是把书写的重心放在了他的早年生活上,对于他之后的生活与写作并没有过多涉及——这里的“早年”不单单指他的童年生涯,而是说从他的童年开始,直至《百年孤独》帮他赢得诺贝尔奖。当然,现在想来,这样的书写策略也情有可原,传主依然在世,传记自然没有结局,而且马尔克斯曾如此反问传记作者“你为什么想写传记?传记代表着死亡”!从另外一种更为谨慎的角度揣测这个问题,很多人都会以为,《百年孤独》之后,马尔克斯再也不会写出更为伟大的作品了,某种程度上说,《百年孤独》的荣耀可能会终结他的写作生涯。

在马尔克斯获奖的那一年,文学界流传着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两件传闻:一是这个奖通常颁给江郎才尽的作家;第二,就算获奖者是年轻作家,他们也因为这个奖的巨大荣耀所占据的时间、精力与虚荣,再也写不出好的作品。马尔克斯四十岁的时候写出了《百年孤独》,五十五岁获奖,算是最年轻有为的一批获奖者之一,至于他名流般的生活方式,其实早在获奖之前已经开始了。他是众多国家元首的朋友,是世界上最有名望的作家,出入各种政要名流府邸和高级宴会。卡斯特罗就曾经说,马尔克斯如同一个国家的元首一样,唯一需要确定的是,他是哪个国家的元首?言下之意,马尔克斯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一个国家的元首。这种整日沉浸在聚光灯下的奢华,对一个作家而言好像确实不是好事。于是很多人都开始担心,马尔克斯是不是正如同别人预言的那样,再也写不出好的作品了?

也许我们应该感到幸运的是,在他获奖之前,他的新小说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已经写好了前几章,虽然因为获奖带来的一系列社交活动让他的写作陷入了停滞,但一年后,他进行了一次自我寻根和救赎意义上的返乡之旅。这次回到家乡之所以如此具有象征意义,是因为他在承载他全部记忆和深情的地方反省自己,他意识到他必须要抹掉《百年孤独》对他的影响,他准备重新改写自己的生命,甚至是再度改写已经改写的部分——重新改写了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的篇章结构——然后填补剩下的生命空白。这次返乡之旅对他的另一个影响在于,他与父亲的关系得到了缓和改善,童年遭受的心里创伤开始缓解释放。在我们看来,他的父亲并不比其他的父亲残暴无能,相反他让这个大家庭衣食无忧,而且让大部分孩子都接受了教育。但是由于性格本身的缺陷,以及某种陈旧观念的心理,他经常以暴力维持自己的威权,他以独裁的方式把长久以来饱受折磨的妻子锁在家里,自己却总是任意离家出走,寻花问柳——最后这一点也许是小马尔克斯最不能容忍的部分,他对母亲有种特殊的依恋,难以忍受这种男人的威权。而这种缓解让他理解父辈之间的爱情,激发了他的写作灵感。

在这本书完成一半的时候,另外一件震惊的事情发生了,刚刚过完八十三岁生日的父亲不幸去世了。他才刚刚和父亲的关系有了改善,却又永远失去了他。父亲的死亡和母亲丧失丈夫的痛苦,让他开始思考除了爱情之外的东西,也再次更加深入地意识到年老与死亡对人的影响。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开篇就是一场葬礼,然后是参加葬礼的人又成了别人参加葬礼的理由。1985年春天,他在墨西哥城接受采访时第一次提到了衰老,他说自己不是感觉变老,只是发现老化带来的征兆,并开始面对现实,“我坐下来动笔的时候已经知道书的最后一个句子怎么写。坐下来写的时候,整本书已经在我的脑海里,好像我已经读过一样,因为我已经思考了很多年”。他觉得自己“没有归宿”,像漂泊的浮萍,无根地游移,无依无靠。

关于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马尔克斯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,只用了一句话进行了概括:“一对男女疯狂陷入热恋,却因为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;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,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。”这是一本爱情小说,这才是让期待已久的读者最不能接受的一点,马尔克斯写了一本庸俗的三角恋爱故事,如果这样的描述准确的话。但是,马尔克斯却选择把小说的时代背景搁置在十九世纪,他看似写了一本古典爱情小说,像福楼拜、巴尔扎克等人一样,这本小说受到了法国十九世纪小说传统的影响,故事从一场葬礼开始,幸福地以船上的“一生一世”的爱情誓言结束——天知道,最后那一句“一生一世”隐含了多少心酸的浪漫,两位老人将近八十岁,在一艘挂着霍乱之旗的船上,诉说着永恒的誓言,在大海里风雨飘摇,他们知道时日无多。真的应了那句看似俗不可耐的话,不管时空如何转变,爱就是爱,距离死亡越近,反而爱的越深。用马尔克斯的观点看,这就是一种恐惧之爱。在他看来,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,这种感觉始终会伴随着恐惧。恐惧失去对方,恐惧死亡,恐惧不爱,也许正因为这些时刻都处于恐惧之中的状态,让我们更为珍惜那些得之不易的小小快乐,比如诉说着爱情誓言的那一刻,死亡对他们而言已经没有了意义。

如果说他们的爱情超越了死亡,显得有些夸大。但是我总觉得马尔克斯描述这段十九世纪的爱情时,有种看透了世间的虚妄。时间和孤独才是理解这部小说的关键词。小说开篇中,赫雷米亚·德圣阿莫尔的死最终证明是自杀身亡,这是因为他曾经坚信“我永远不会变老”,他说这句话不是为了对抗时间,而是对抗衰老的身体,对抗孤独的宿命,他选择在六十岁那一天自杀。那个部分的描写如此动人,每次重读都是难忘:“他们经常谈起它,一同承受着时间流逝的痛苦,可无论他,还是她,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。赫雷米亚·德圣阿莫尔以一种毫无意义的热情热爱着生活,他爱大海,爱爱情,爱他的狗,也爱她。随着死期临近,他越来越向绝望屈服,就仿佛他的死并不是当初由他自己决定的,而是无情的命运使然。”命运无常,所以他选择了自杀对抗这种无常,而参加完他的葬礼后,我们的主人公,八十多岁的胡维纳尔·乌尔比诺医生却从梯子上摔死了。真是一个生命无常的最佳注脚,正是从他的非正常死亡开始,在他的葬礼上,他的妻子费尔米娜的旧爱出现了,他们试图重燃半个世纪前的爱情。故事从回溯中,从时间的倒流中,从悲观的宿命论调中开始了。

我们无法对抗时间与孤独的洪流,我们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样的爱情故事,以喜剧的模式,或者悲剧的套路,更甚至三角恋爱的狗血剧情。某种意义上说,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是一本危险的书,稍不留心很可能落入俗套,但是因为出自马尔克斯之手,反而有了种奇异的魅力。它融合了平庸与奇妙,陈腔滥调与寓意深远,通俗爱情与永恒时间,年老与死亡,生命与宿命,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百年孤独。

1985年年底,小说出版了。这本书让读者和评论家们都感到了震惊,因为它代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马尔克斯,似乎更接近那种传统意义上十九世纪的小说家,不再写权力,而是写爱情以及爱情的力量。二十多年后,经历了各种版权的波折,中文版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第一次以正版、全本的方式翻译出。,相对于以往的各个盗版译本,不但补齐了删节的部分,还直接从西班牙原文译出,弥补了我们许多遗憾。当然,很多人都会怀疑,相对于之前的译文,此次的译文有何特点。对此,除了那些基本的属于可修正型的错误外,其实,任何译本都有可取之处,也许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翻译的现代性需求,即是说,哪个译本不重要,重要的是哪个译本更适合自己,更适合我们的时代的语感节奏和情感需求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我喜欢这个新的版本。更何况,从版权的角度考虑,我们也别无选择,支持正版是我们表达对作家喜爱的一种恰当的姿态。

思郁

2012-9-7

霍乱时期的爱情,加西亚·马尔克斯著,杨玲译,南海出版公司20129月第一版,定价:39.5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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